[摘要] 前海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已不仅仅是在经济体制上向香港进一步与接轨的试验区,也是在机制体制上向香港学习的一个缓冲与试验区。建议前海在执法和司法体制上,借鉴学习香港的社会治安和执法理念,建立统一的法治机构。在内地创造一个法治的、国际化的示范区。
市政协委员马少福:借鉴香港经验建立法治示范区
前海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已不仅仅是在经济体制上向香港进一步与接轨的试验区,也是在机制体制上向香港学习的一个缓冲与试验区。建议前海在执法和司法体制上,借鉴学习香港的社会治安和执法理念,建立统一的法治机构。在内地创造一个法治的、国际化的示范区。具体办法包括:
一、成立监督专员公署。在前海成立独立的监督专员公署,直接向市委书记、市长负责。
监督专员公署负责监督前海管理局、警署、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区内企业依法开展活动。
二、设立警署。前海应该设立一个警署。首先,要学习香港,实行单一警种,把刑事、民事、治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合为一体。
其次,在警员配备上,是至少通晓一门外语的高素质人才,以适应未来前海的国际化社区需要。
三、构建民商法院。构建适用深港两地法律的前海民商法院,为前海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侧重于涉港涉外商事案件的审理;同时审理和商事活动联系密切的雇佣、劳动等纠纷案件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普通案件。
四、筹建前海(国际)仲裁。建立前海(国际)仲裁,专门受理前海地区发生的商事纠纷。
前海(国际)仲裁的组建程序、组织架构、仲裁规则等可以运用香港国际仲裁的模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深圳仲裁委与香港国际仲裁合作设立,邀请香港国际仲裁共同进行管理。
市政协委员洪游历:避免深港服务业发展的同构性
深圳与香港在金融、物流、消费等领域都高度竞争,要避免两地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上的同构性,开展差异化、互补性竞争。
以金融为例,前海应该发挥自身,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可发展产品、探索跨境贷款以承接香港人民币的回流,成为专业性的金融。
换言之,前海应该仔细考虑如何在建设专业性的金融上做出自己的特色,而非过快提出建立国际金融。这样也有利与香港形成良性的竞争和合作。
同时,也应注意到,法制环境是成败的关键。 全球各大银行、国际500强企业愿意把公司总部或者亚洲总部,设在地价昂贵、没有任何税收优惠的香港,的原因是香港有健全的法制环境,律师服务业发达。因此,前海的发展重要的是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前海应该先行先试,打造健全的法制环境。目前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不统一,前海应该在法律一体化方面作出探索,将来前海适用的法律可以慢慢地推广到内地其他地方。
前海产业主要集中在服务领域,且制度与理念有异于内地,深圳律师对于涉外金融、证券、跨国并购、投融资等法律业务涉及较少。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这对前海是个巨大挑战。因此,可以考虑允许香港和内地律师所在前海组织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并以该所的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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