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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5-27 13:53

[摘要]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那么如何计算房产税呢?

房产税如何计算、个人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两种计税方法

1.从价计征房产税。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

1.例子: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

2.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600000×(1-30%)×1.2%=5040(元)。

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

1.例子: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8年1月1日,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元?

2.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上海征收房产税的方式

据介绍,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

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已超过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积已超过标准,则新购住房的全部面积,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重庆征收房产税的方式

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

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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