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昨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在昨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说,这是我国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6月1日,广西防城港市,众多车辆在挖山造城。
去年10月29日,山东青岛市,工人们正在展示刚领到的居住证。
3年2505万农业人口城镇
报告提出,各地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1年,《国务院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印发实施。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配套措施,18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初步为农业人口城镇开辟了通道。据公安部统计,2010-2012年,农业人口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到835万人。
特大城市条件须合理设定
未来城镇化如何发展?徐绍史介绍,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同时,努力实现义务、就业服务、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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