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下午,记者从前海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16日,《前海合作区境外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出台,标志着前海人才特区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实施细则》颁布后,拟申请人员可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通过所在单位向前海管理局进行申报。
前海境外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本月出台
人才可享个税补贴
【深圳商报讯】昨天下午,记者从前海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16日,《前海合作区境外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出台,标志着前海人才特区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实施细则》颁布后,拟申请人员可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通过所在单位向前海管理局进行申报。
境外人才可享受个税财政补贴
据介绍,为加快落实前海深港合作区境外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推动服务业人才在前海集聚发展,打造前海人才发展高地,前海管理局根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委、市法制办等部门,历时数月,几易其稿,终形成了该《实施细则》并获市政府审批通过。
《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申请人取得的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前海管理局副局长何子军指出:“人才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前海人才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将与前海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标志着前海人才特区建设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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