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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风险与已付房款额度有关 佳兆业购房者应这样做

深圳新闻网  2015-01-15 09:18

[摘要] 从“锁定房源”到合作伙伴撤资,再到多家银行紧急诉前保全,佳兆业不断传出的消息让业主们有如坐过山车。“我是佳兆业的业主,下一步我们怎么办?”

从“锁定房源”到合作伙伴撤资,再到多家银行紧急诉前保全,佳兆业不断传出的消息让业主们有如坐过山车。“我是佳兆业的业主,下一步我们怎么办?”昨天,深圳地产业务律师张茂荣及其律师团队就目前佳兆业情况答复市民。

佳兆业亟须一剂“强心针”

“如果佳兆业再不出利好消息,违约风险也越来越大。”12日晚佳兆业发布公告称汇丰银行暂缓其4亿港元到期债务,终止此前与上海万科签订的项目出售协议,但尚不足以挽回佳兆业严重不利的被动局面。如果佳兆业危机不减,除非仍有大量周转资金,否则必然会对合作伙伴构成违约,如果再出现工程款支付不能,则在建楼盘很可能面临烂尾。

购房者风险与付款额有关

张茂荣认为,目前购房者的法律风险因已付房款多少而不同。分三种情况:

1.已结支付完毕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含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根据我国《合同法》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规定,即便是楼盘烂尾,佳兆业资不抵债,购房者也有优先受偿权,风险较小。

2.仅支付定金或小部分购房款(如仅支付三成首期款)房源未锁定、合同已备案的,理论上说这部分合同佳兆业还可以继续履行,但实际能否履行取决于佳兆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如果佳兆业破产清算,则购房者的债权属普通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风险巨大。

3.仅支付定金或小部分购房款,房源已锁定、合同未备案的,这部分合同佳兆业目前已确定不能履行,如果佳兆业破产清算,购房者的债权属普通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况,属风险大的一类。

购房者目前应这样做

张茂荣律师说,很多购房者尚未意识到风险程度,还想着要房子不要退款。但要房子的前提是所购房屋能够通过规划、消防等各项验收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交付标准。如果佳兆业倒闭楼盘烂尾,要房子无异于痴人说梦,当然如有新方接手盘活则另当别论。

张茂荣分析认为,可不可以要到房子非购房者所能控制,目前购房者能够做以下几件事:

已付款房源被锁定的购房者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诉求,要求解除房源锁定,仍不能解除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规土委解除锁定,理论上说,规土委应当予以解除锁定;已付少部分款需要继续支付房款的购房者,可以向卖方发送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函,通知卖方在房源解除锁定之前中止支付房款,以免擅自停止付款被动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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