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眼看3岁的孩子到了入园年龄,但家住西乡街道共乐社区的周女士却碰上件麻烦事儿,“听说要取消房屋租赁强制备案,但孩子入园要求提供租赁备案材料。”
眼看3岁的孩子到了入园年龄,但家住西乡街道共乐社区的周女士却碰上件麻烦事儿,“听说要取消房屋租赁强制备案,但孩子入园要求提供租赁备案材料。”
8月28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市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废除《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闻,并称目前仍适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将随之消失。还有媒体称,部分街道办不再接受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
而深圳市公立幼儿园入园要求,适龄入园的儿童其父母需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我们申请备案都是因为孩子入园需要。”周女士说,以前强制时房东还不一定去备案,因为备案就意味着房东要缴税,“现在取消强制了,对房东更没约束力了”。
随即,记者致电福田区莲花街道办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所。其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不会拒绝房屋租赁登记,并且现在依然需要强制备案。工作人员还介绍,“废除《条例》是因为那个规定有些苛刻,十天之内没有备案的将会被处以租赁合同20%金额的处罚。现在适用的是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不是说你想不来备案就可以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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