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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拆散了初恋,房子埋葬了爱情

深圳颜宇丹律师 2018-07-24 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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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宇丹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采访

娇娇和汪文是一对大学情侣,双方都是彼此的初恋,刚毕业两人便同居在一起。

汪文是农村出来的,吃苦耐劳,刚毕业就投身软件行业。当时正值软件行业高速发展期,再加上汪文也确实,业务水平很好,谈下了多笔软件工程,没过几年就攒够了买房的钱。于是汪文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

娇娇觉得房子不能全都让汪文出钱,于是也拿出一部分钱对房子进行房屋装修、添置家具和电器等。很快两人便搬进了属于自己的新家。

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那么美好。

后来汪文把在农村生活的母亲接到城里面来,从二人世界变成了三人世界,娇娇心里有些失落。

汪文母亲的一些生活习惯让娇娇觉得很不满但又不能直接说出来,于是就经常对汪文发脾气。汪文对母亲与女朋友之间的矛盾,觉得很为难,一边是生养他的母亲,另一边是自己的初恋女友,汪文两边都得安慰。矛盾的种子就这样埋下了。

终于有一天,汪文母亲出于好心把娇娇昂贵的皮衣拿进洗衣机洗,导致皮衣开裂,娇娇爆发了,汪文母亲也很委屈,好心做错事。汪文也受够了家里鸡毛蒜皮的事情,两个人都觉得日子没法过了,于是两人便分手了。

两人分手后,房子成了一个问题。汪文觉得是自己全额出资的,房子应该是自己的,娇娇念及旧情不想跟汪文争,但也不想再见到汪文,便让汪文起诉至法院分割房子。

汪文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双方同居期间购买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娇娇请了一个律师代理,自己没有出现。诉讼中,两人认为以房屋的现值(包括装修价值在内)为110万,双方同意以该价值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名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现双方已经解除恋爱关系,故对该房屋已经丧失了共有的基础,符合分割房屋的法定条件,准予分割。双方同意将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并按照房屋总价110万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院同意将房产变更登记在男方名下,由男方补偿女方一定的折价款,因为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故分割时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同时还要考虑到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大小和适当照顾共有人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准许女方要求的给付30万元的折价款。

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两个人在该房屋所有权上就是共有关系,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则应当认定该房产为他们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具体分割上,按照双方对房屋贡献的大小等因素,确定内部份额,并考虑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为一方名下,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金额。 

恋人恋爱期间以结婚目的购房,房产证上往往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有的只是一方出资,有的是双方出资不等。不料恋爱关系恶化导致分手,而房子又比购买时了,如何分割房产成为一件棘手的事,协商不成,只能相见于法庭。因为恋爱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法院通常以登记为标准,确定房产是属于共同共有还是属于一方所有,继而进行分割,一般是房屋归属一方所有,补偿给另一方一定的金额。为避免出资方的财产被未出资方侵占,婚前购房尽量采取登记在出资人一人名下这种方式,或是事先双方协商签订一个财产协议,对分割房产做出一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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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柱法律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颜宇丹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丹柱法律团队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师面试考官、广东省颜氏宗亲会副会长、深圳市总工会专家讲师团讲师、深圳“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深圳电视台常驻嘉宾律师、深圳广播电台特邀嘉宾、中国法制出版社特约作者、《深圳律师》杂志特邀撰稿人、观点地产新媒体专栏作者。著《婚房保卫战》等书。

刘京柱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第二党支部书记。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法律硕士,律簇法律讲坛特邀讲师。自1993年6月起先后在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法官20余年,获个人三等功二次,曾担任民事审判指导小组组长,2015年6月自法院辞职,辞职前为国家一级法官,主审和参审各类案件5000余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房地产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和传统民商事纠纷领域颇有专长,在和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2015年10月加盟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在多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讲课,受到普遍的欢迎。

曾俊欣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曾处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执行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擅长处理房地产、民间借贷纠纷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精通潮汕话。秉持“专业专注”的原则,以对客户负责、认真办案的理念,获得了客户的普遍好评。

 李瑶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曾在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职法务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任职法务主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股权结构设计、股权融资、风险控制、公司合规事务及管理、公司治理等法律事务。 

 陈奇俊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房地产、继承、劳动等民事纠纷和各类常见刑事案件,精通粤语、潮汕话和客家话,拥有三星集团等巨型外企的管理工作背景。工作严谨、高效,崇信细节成就专业,专业助力成功。

吴泽人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学士。擅长处理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股权纠纷案件以及刑事辩护。坚持以“专业、细致、负责”的精神服务客户,尽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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