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计划明确指出:“要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住房供应目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持续加大居住用地的供应”;根据该计划,深圳市2021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3.3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32.1%。
2、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该计划单列了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3.3%。
3、公共住房的比重超过商品住房。根据该计划,2021年供应的居住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新供应58.3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91公顷),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新供应74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19公顷,旧住宅区改造供应81公顷,其他渠道供应40公顷),公共住房的占比达18.9%。
4、计划的落实保障
该计划指出:“强化年度计划考评,明确主体责任认识”,对土地计划供应量的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计划实施的考评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以确实保障计划供应量的足额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