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颁发新<房地产证>的通知》(深国房规[2009]1号),深圳市合法《房地产证》采用红皮及绿皮两种版本,红皮本记载市场商品房地产,绿皮本记载非市场商品房地产。
深圳共有九类“绿本证”,其中包括六类“绿本房”和三类“绿本地”,分别如下:
1⃣️ 【绿本房1】在行政划拨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
2⃣️ 【绿本房2】在缴付协议地价款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
3⃣️ 【绿本房3】在减免地价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
4⃣️ 【绿本房4】政策性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准成本商品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商品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微利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
5⃣️ 【绿本房5】农村居民私人住宅;
6⃣️ 【绿本房6】房地产登记机关确认的其它非市场商品房地产。
7⃣️ 【绿本地1】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8⃣️ 【绿本地2】通过协议方式并按协议地价标准支付地价款的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按市场地价标准支付地价款的除外);
9⃣️ 【绿本地3】获得减免地价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