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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网博客现场嘉宾一句话寄语新《物权法》出台!

房天下博客  作者:王方  2007-03-29 16:09

[摘要] 一是要加强《物权法》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对《物权法》的认识,各级学习《物权法》基本规定,妥善处理物权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完善保护私有财产,完善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除了法律法规外,《物权法》有些规定也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具体化。

2007年3月28日下午搜房网博客沙龙举办了“搜房网博客沙龙六方会谈:解读《物权法》”话题讨论。直播请进入》》 以下是嘉宾发言:
专题请进》》  

合影

主持人(方):时间也差不多了,每个人用一句话来总结今天各位的观点,包括对法律的预测、对业主的建议。先从崔总开始。 

崔元星:做明白的业主,做明智的物业者。 
 
余绍元:《物权法》的出台能够帮助业主更加明白你是有对物业有拥有权,希望业主珍惜权、使用权、支配权。

谢勇:《物权法》的出台对业主总体上是一个好事,希望地方政府制定相应法规里更加明确化,更有操作性,更好的保障业主的利益。

梁赤:我提醒业主清楚自己的权利,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牛刀:《物权法》应该是中国社会历史性的进步,我们应该珍惜这种进步,珍惜这个时代给我们提供来的对全体民众财产的保障权。

戴欣明:首先我们要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也有很多需要特殊性的地方,但是我们更重要的应该强调加快我们的法制法规建设,在这条道路上我认为任重而道远。

荷:《物权法》给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你只有充分尊重业主的权益,才能尊重自己的权益。

主持人(方):新华社发了一条新闻,法工委负责人解读《物权法》,一点说了一下,要注意《物权法》宣传和普及。这块也算是我们搜房网的一个责任。我给大家念一下:贯彻实施好《物权法》,一是要加强《物权法》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对《物权法》的认识,各级学习《物权法》基本规定,妥善处理物权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完善保护私有财产,完善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除了法律法规外,《物权法》有些规定也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具体化。

感谢大家的光临在搜房网做客。希望搜房网网友具体问题可以登陆各位博客进行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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