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准备出台房地产税时提出,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一个是“税”、一个是“租”,两者不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
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准备出台房地产税时提出,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一个是“税”、一个是“租”,两者不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
贾康建议,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订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并将税的名称在方案中规范地表述为“房地产税”。他说,我国在改革中已推出的“土地出让金”,其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其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收取者——国家凭借的是社会管理者的政治权力。
“‘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关系,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他说。贾康建议应抓紧研究制订在我国开征房地产税的方案。虽然认为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不存在“重复征收”问题,但他建议,在实施初期对一般消费性住房可不考虑实征。“如对一定面积以下的‘居民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也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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