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很多人把房产税或物业税当成压垮房价的一根稻草,极力呼吁它出台。实际上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开征物业税或者为了简便程序绕道房产税,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抑制房价,不然在房价并不高的2003年,政府干嘛要试点物业税?随着误读被澄清,楼市调控向何处去再次引人注目。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态称三年内不收房产税,短期内亦无楼市新政出台。与这一说法互相验证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随着误读被澄清,楼市调控向何处去再次引人注目。此时的时间节点是:通胀逼近,宏观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牢固,高层更是在天津表态调控又遇两难。它意味着楼市调控政策短时期将进入政策冷静期,接下来的问题是现有调控政策如何落实。
很多人把房产税或物业税当成压垮房价的一根稻草,极力呼吁它出台。实际上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开征物业税或者为了简便程序绕道房产税,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抑制房价,不然在房价并不高的2003年,政府干嘛要试点物业税?
此前《新华每日电讯》发表评论文章说,房产税欲来,弄不好受伤的还是房奴。文章呼吁,是否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如何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同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与建议,不能让民意民智民权“蜗居”。
房产税出台,受伤的几乎是全体有房者。据悉,上海酝酿的房产税将覆盖到个人非营业性房产。是针对个人的多套非营业性房产征收房产税,还是包括自己的自住房也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后者,对于众多房奴无疑又是当头一棒。
而房产税也好,营业税也罢,对房价的调控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正如新京报报道,有税务总局官员表示,“如果开征房产税,调控力度并不大,不必太恐慌。”房产税的征收对房地产的利润来说,恰似九牛一毛,而且终会结结实实地转嫁到购房人、租房者身上。
而从房产税或物业税的征税目的来看,其终会覆盖到购买商品房者,几乎是一个没有悬念的问题。因为其征税的终目的在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在城市建设初期,各级政府主要靠卖地来获得财政收入;一旦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卖地收入必然会进入到锐减阶段,而此时老百姓手上开始持有大量住宅,各级政府将必然转向靠物业税或类似物业税的房产税之类的税收来维持巨额财政收入。如今,经过十余年来的城市化和城市房产私有化进程,很多城市尤其是内城城区已经无地可卖,迫切需要全面转向“物业税时代”。绕过全民立法的房产税此时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山雨欲来风满楼,就是这个原因。这个时候,它可不管前期卖地收入是否已经提前收取了50年甚至70年的“物业税”,再征物业税或房产税是否有重复征税之嫌。
猪养肥了,总是要杀的;房价总体上已经处于高位了,就正是收物业税或房产税的好时机。
因此,物业税的出台,即使暂时搁置,也会迟早被再度提上日程。它可以借打压房价的名义进行,也可以拿国际惯例说事(但国际惯例的前提是土地及其土地下面的矿产、文物皆私有,当然,发现者可以分成)。至于具体何时出台,不取决于房价有多高或多低,而取决于这部分税收收入在和地方的分成有没有谈拢,以及征收物业税的技术手段是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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