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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转入"落实期"6月仍非房产税出台好时机

房天下业内论坛  2010-06-08 10:06

[摘要] 在经历了政府“新国十条”的暴风骤雨洗礼之后,6月份的调控政策又一次袭来,博览资讯研报认为,楼市调控已经转入政策“落实期6月份显然仍不是房产税尘埃落定的好时机。6月份显然仍不是房产税尘埃落定的好时机。

在经历了政府“新国十条”的暴风骤雨洗礼之后,6月份的调控政策又一次袭来,博览资讯研报认为,楼市调控已经转入政策“落实期”,属于“新国十条”的后续完善,算是锦上添花,而并非一个更高“量级”上的调控。

信贷为主的调控告一段落

住建部4日晚间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新国十条”中一直悬而未决的二套房认定问题,给出了相对细化的认定标准。其中有三大基本原则。

一是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家庭作为认定单位;

二是“既认房又认贷”。即,当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购房家庭成员之一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有住房记录,或者曾有银行贷款购房记录,或者银行通过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都按照二套房进行认定。

三是考虑到了外地户口的真实异地购房需求,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依然有可能享受政策优惠。

博览研究员认为,二套房认定以这种“有节制的严格”形式尘埃落定,意味着只要7月中旬之前不出现房价“逆市上扬”的情况,则以信贷政策为主要手段的调控已暂告一段落。

楼市调控转入政策“落实期”

6月初,围绕房产税、土地税,以及二套房认定标准等调控政策的风云再起,是否意味着楼市调控进一步加力,是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二套房“认定”标准尘埃落定,博览研究员认为,只要7月中旬之前不出现房价“逆市上扬”的情况,则差别信贷抑制需求这一有效而又审慎的调控手段已经足够,暂时不会再有新动向。

第二,决策层下一步的调控策略明显指向了税收政策,但税收调控的力度以及效果短期内难有定论,土地税和房产税主要是作为后备政策,短期内对楼市的实际负面作用需要观察后才会有定论。

换言之,楼市调控转入政策“落实期”。在经历了政府“新国十条”的暴风骤雨洗礼之后,6月份的调控政策应属于“新国十条”的后续完善,算是锦上添花,而并非一个更高“量级”上的调控。

6月仍非房产税出台好时机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通过信贷压制需求都是有效的调控手段,“新国十条”之所以被视作本轮调控的旗帜,就是因为这是决策层十年以来将二套房首付提高到了5成。

税收是后备措施,负面作用偏于中长期,在短期内信贷调控再次“推陈出新”的可能性不大的同时,房产税和土地税成为新的政策热点。房产税在5月份已经让资本市场动荡不安,这一政策步入6月份仍没有定论。5月26日和6月3日国税总局在土地税上的两度发文,等于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又引爆了新的调控遐想。

博览财经研究员认为,土地税和房产税主要是作为后备政策,在短期内对楼市的实际负面作用很小,6月份显然仍不是房产税尘埃落定的好时机。“国务院批准推进房产税改革并未平息有关房产税的争议,虽然目前房产税的合法性和执行力都已没有阻碍,但政策之所以一直‘引而不发’,关键是,房产税是否出台已经拔高到宏观层面,而宏观走势在6月份仍将处于纠结的情况下,决策层对是否会出台房产税将更为审慎。”博览研究员认为。

博览研究员还认为,土地税的负面影响中短期内都不会很大。“国税总局的两份文件的核心是指,至少在今年内,土地税的重点只在于提高预征率,并非全面加强清算。而仅仅提高预征率,对开发商的资金挤压作用其实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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