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中指研究院发布今年7月4日到10日间中国主要城市的楼市成交量报告。数据显示,多数城市楼市成交量同比上涨,且涨幅较大。
昨日,中指研究院发布今年7月4日到10日间中国主要城市的楼市的成交量报告。数据显示,多数城市楼市成交量同比上涨,且涨幅较大。
楼市悄悄升温了?有表示,三线甚至四线的城市房价高增长,为房地产商开辟了一个新的“收割地”。
二三线城市强推
在中指研究院监测的35个的城市中,24个城市楼市成交量同比上涨,其中10个城市成交量涨幅在50%以上,厦门、温州、蚌埠和深圳4个城市涨幅超过100%。重点城市中,仅重庆、杭州和上海同比下跌,其余7个城市成交量皆同比上涨,其中深圳涨幅,达101.72%。
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杨乐瑜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中国楼市自政府宏观调控以来其实一直处在比较平稳的发展状态下。像万科等大企业几年前就开始在二三线的甚至四线城市布局,所以尽管一线城市楼市遭限购、限售、限融资等调控政策的"打压",但二三线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仍给当地的楼市注入了活力,保持了整个销售额的稳健增长。”
“此外,二三线城市居民购买房子大多是出于刚性需求,而不是及炒作需求,所以尽管政府对楼市调控严厉,二三线楼市仍然比较坚挺。”杨乐瑜补充道。
房企活得很“滋润”
此前,有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加息等政策影响下,房地产市场整体仍面临较大压力,多数认为,第三季度市场将趋于平淡,但从上市房企的半年报看,房企活得很“滋润”。综合各家半年报显示,十家上市房企中只有富力的销售金额同比减少了2%,大部分房企第二季度销售一路上升,万科在今年上半年销售金额同比增长78.6%,销售面积增长了77%,数据还显示,大部分房企的销售金额的增速超过销售面积,销售单价有所上升。
“下半年楼市成交量或将继续上涨。”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顾云峰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道:“房企上半年拿到土地,下半年就能开盘。它们下半年会加大房屋供应量,开发商也会适当松动,开展楼盘打折等活动,这么一来在上半年居民被抑制的消费需求也会在下半年释放,从而推动整个楼市成交量的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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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省物价局上线省政府纠风办行风节目“民声热线”。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通报了近期我省对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的情况。
据了解,商品房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林林指出,对于市场定价的商品房价格,依照法律规定,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具体价格水平,而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行为。近几年来我们出台了商品房交易价格的行为规则、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以此来规范房地产企业的价格行为。同时,还出台了一些促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价格扶持政策。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从5月下旬起广东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省物价局派出多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指导。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对部分在售房源没有明码标价、未标示已售房源情况、已售房源标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误导性标价、超过标示价格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此,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目前已依法实施经济制裁近400万元,并从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省物价局还公布了18家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例,并告诫各商品房开发企业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执行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可售房源,准确标示每套房源销售状态,不;对已售房源标示销售状态,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标价语言要真实、准确、清晰、严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模糊性语言标价。
部分违规典型案例:
●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在售房源、没有实行明码标价:中山市富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城东”项目,在售的32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60000元。
●已售房源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惠州市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豪领御世家”项目,已售房标示的价格并非实际的成交价,罚款50000元。
●实际销售价格超过标示价格:佛山市三水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德大厦),车库车位标价130000元,实际售价158000元,属价格欺诈行为,被责令退款28000元,罚款28000元。(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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