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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合作建房"房价可降40% 更需要制度化出口

深圳报业集团  2012-03-15 09:44

[摘要] 全国代表叶青建议,尽快修改《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合作建房基金,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他表示,按照温州之前的实践,个人合作建房可以省掉融资成本、销售成本、企业利润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直接使房价40%以上。

代表叶青建议,尽快修改《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合作建房基金,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他表示,按照温州之前的实践,个人合作建房可以省掉融资成本、销售成本、企业利润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直接使房价40%以上。

是什么阻碍了合作建房

马涤明:让开发商包办、垄断全部的住房建设,一来不公平,剥夺了公民本应享有的权益;二来政策性打造出一个坐地生财的暴富,不论对社会和谐还是财富分配都没有好处。事实上,房地产开发商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工程是建筑商完成的,资金主要来自社会,比如银行贷款,比如购房人的预付等,开发商不过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角色。人为地设立一种“开发资质”机制,居者只能向开发商买房,这种机制实在没有必要,很多国家都是允许和鼓励合作建房的。

合作建房不存在技术性障碍,主要问题其实是利益取舍。个人合作建房,房价会直接降40%,等于直接抽调了房地产开发利益相关方的一部分,损失的是开发商,其次是政府税收、GDP贡献值等。而房价所以高得不能承受甚至离谱,就是人为加大了中间成本。如果以“民生利益高于一切”为标准作出利益取舍,则合作建房不过存在一些操作技术问题而已,绝无什么巨大障碍。

合作建房需要制度化出口

吴睿鸫:在国外,个人合作建房早已流行多年。目前全有超过7万个的住房合作社,遍及40多个国家。反观国内,由于国家层面保持着暧昧态度,始终未认可,更没有出台政策来扶持这种建房模式,结果导致“个人合作建房”在国内既没有名分,又难以真正推行开来。鉴于此,政府应支持个人集资建房,不妨给它一个制度出口。因为它不仅能为政府舒缓来自高房价的压力,能给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也会给国内居高不下的房价起到抑制作用,可谓互利多赢。(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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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新京报:你所提到的“夹心层”具体指哪部分人群?

叶青(微博):那些政策房覆盖不到、商品房又买不起的人,纯粹是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测算出来的经济概念,但对这个群体的数量我没有统计。

新京报:解决“夹心层”住房的手段有很多,为什么你主张合作建房?

叶青:按照温州之前的实践,个人合作建房可以省掉融资成本、销售成本、企业利润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直接使房价40%以上。

此外,虽然政府也在大力推广政策房,但如果能让民间资本融入进来、让有切实需要的人投入进来,肯定能极大拉升政策房建设规模。

新京报:一旦放开了合作建房,怎么将者排除在外?

叶青: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设计、细化,但关键是从立法的角度对《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完善,除了让合作建房参与者们自律外,还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在发放产权证等环节进行审查。

新京报:之前北京、温州等地也有合作建房的尝试,但参与者担心的还是资金安全,你怎么看?

叶青:我认为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选择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的信托机构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后推广,通过信托的方式保证资金链的完整,同时也对建房的具体操作者进行监督,方便参与者们了解进展。

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昨日呼吁,尽快修改《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合作建房基金,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叶青认为,暂行办法有些内容还需要细化,并建议将该方法提升为条例,由国务院发布。

按照叶青的议案,应当通过社会管理创新,鼓励、支持和规范住房合作社的发展,通过居民之间的互助解决住房问题,从而消除商品住宅交易中存在的各种争议和矛盾。

而为了加快合作建房进度,他还建议建立合作建房基金,鼓励居民将资金注入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普通住宅开发中,既可以疏通民间资金需求,又可以解决住宅建设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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