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师“被要求”发给学生的不是学习资料,而是楼盘宣传单和购房优惠券;调整正常安排,组织教师到售楼部“集体活动”,竟是为了学习“销售用语”。这种事发生在东莞市光明,一些老师抱怨说,“这是我们当老师以来干过的丢人的事”。
老师“被要求”发给学生的不是学习资料,而是楼盘宣传单和购房优惠券;调整正常安排,组织教师到售楼部“集体活动”,竟是为了学习“销售用语”。这种事发生在东莞市光明,一些老师抱怨说,“这是我们当老师以来干过的丢人的事”。
不过,尽管老师对此相当不适应,甚至觉得“从没这么丢人过”;尽管家长们对于学生带回售楼传单和优惠券,也并不领情。但是,因为这所的出资人也即幕后老板就是房地产商,所以不过是人家多元化发展而布局的一枚商业“棋子”而已,出于整合资源,地发挥旗下资产经营效益的考量,把旗下的也开拓为售楼新渠道,似乎也不过是“谁的地盘谁说了算”而已。而对于的教师而言,既然同时也是房地产集团下面的员工,副业服从地产主业,为主业服务,似乎也顺理成章。
然而,房地产集团办学,是不是就可以引入房地产特色,甚至把售楼推介会搬到课堂,向学生发放售楼推介单?照此逻辑,企业办学岂不也可以有样学样,堂而皇之地组织学生到流水线上免费实践?甚至直接向学生摊派企业的产品?真若如此的话,办学之地其实已然成了营商之所,而受的学生,则不过成了商业利益下的客户资源罢了。当商业绑架了,其后果必然是的畸态发展,而当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还要充当“售楼员”,沦为客户资源的学生也必然成为商业化下的牺牲品。(深圳商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