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廉政公署13日立案起诉香港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以及港交所前高层关雄生,控告他们涉嫌触犯贿赂及行为失当罪行,涉及的款项及无押贷款3500多万港元,各被告于下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香港廉政公署13日立案起诉香港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钜源,以及港交所前高层关雄生,控告他们涉嫌触犯贿赂及行为失当罪行,涉及的款项及无押贷款3500多万港元,各被告于下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许仕仁获准以现金50万港元保释,郭炳江、郭炳联各获准以现金1000万港元保释,陈钜源获准以现金500万港元保释,关雄生则获准以现金20万港元保释。
5人共被控8项罪名,包括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3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嫌违反《普通法》,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有关控罪于2000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发生。
新鸿基地产13日晚发出公告,宣布了新鸿基地产董事局的人事调整。
被告许仕仁,64岁,香港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前总裁,涉及全部8项罪名,其中2项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称,许仕仁在履行其公职的过程中或就其担任的公职,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在担任积金局总裁期间,他涉嫌接受新地免租使用礼顿山两个单位,通过一家财务公司收受240万港元无抵押贷款。
在2005至2007年担任政务司司长期间,他又涉嫌多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郭氏兄弟现金及支票,总值超过3000万港元。
许仕仁及郭炳江(60岁)同被控1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而许仕仁及郭炳联(59岁)同被控1项相类串谋罪名。此外,许仕仁、郭炳江、陈钜源(65岁)及关雄生(61岁)同被控1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称,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致使许仕仁收取由郭炳江、陈钜源及关雄生支付的多笔款项。
许仕仁及郭炳联另被控以一同串谋向许仕仁提供由新鸿基地产的一家附属公司提供的每年延续还款期限的另一笔无扺押贷款,作为许保持倾向优待郭炳联及/或其权益的报酬。另外,许仕仁、陈钜源及关雄生同被控以一同串谋,致使陈钜源及关雄生向许提供多笔款项,作为许仕仁保持倾向优待陈钜源及/或其权益的报酬。再者,许仕仁及郭炳联另同被控一项提供虚假数据罪名,即就一份顾问费用提供虚假数据。
香港廉署今年3月采取行动,先后拘捕新地的陈钜源、郭炳江、郭炳联及许仕仁及多名相关人士,他们多次到廉署报到及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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