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段时间,观澜综管所以涉案出租屋为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出租屋安全隐患,对观澜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业主陈某做出“罚款6860元”的处罚。
近段时间,观澜综管所以涉案出租屋为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出租屋安全隐患,对观澜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业主陈某做出“罚款6860元”的处罚。
7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观澜新田某小区的一栋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一楼的101号房是无牌无证加工厂,102号房是无牌无证小店,103号房是无牌无证废品店,104号房是小赌档。接报后,观澜警方和观澜房屋租赁管理所采取联合行动,依法查封了4间出租屋。
7月17日,观澜综管所执法中队对涉案出租屋进行调查取证,该楼栋业主陈某,于2012年1月将其出租,期间,未到观澜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属违规出租。随后,观澜综管所执法中队依法对陈某处以“房屋租赁实际租金总额2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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