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者因急需几十万元资金而要卖掉一套近200万元的楼房,遇到的买家又想以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此时房产证还有几个月才到期,于是读者就先收着几十万元作为首期,等到证满5年再递件。
记者周记
有读者因急需几十万元资金而要卖掉一套近200万元的楼房,遇到的买家又想以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此时房产证还有几个月才到期,于是读者就先收着几十万元作为首期,等到证满5年再递件。记者的报道已帮读者解答她关于延迟递件交易的问题,但由于读者这个经历,记者再次提起之前曾写过的一个问题——为何只有交易才能让业主套现呢?记得引发记者当时的评论是某地一个业主放盘,遭遇中介不轨行凶的新闻事件,那位业主是因家人生病而放盘。到底有没有其他途径可达到以房产套现的目的呢?
在香港房产却能有多种用途。房屋可“加按”,套现用途不用七审八审,只要申请人的入息符合要求就可以了。据记者向行业人士了解,如果内地房屋可申请“加按”,会使得银行风险增加。为什么香港的银行能承受这类风险,而内地银行就不可以呢?这令记者百思而不得解。有人说可能是内地假证猖狂且申请人信用不高,容易凭借房产证来做违法的事情。正当业主希望以房产证来抵押获得贷款,却因“老鼠屎”搞坏一锅粥,银行对房产的贷款来来去去只有几个,银行服务也不见得因此而有所提升。
房产几乎是一个家庭值钱的资产,需套现的原因各有不同,但若不动产转为动产的途径只有卖房,而卖房又容易泄露个人隐私或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果能为房产开拓多几种变现的途径,相信会受到普罗大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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