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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启林教授:房产税全国推广时机还不够成熟

深圳报业集团  2013-10-29 07:48

[摘要] 房地产法学、教授符启林10月27日在深圳表示,在当前房地产登记制度待完善、全国信息不联网、评估制度未建立的情况下,房地产税在全国推广的时机还不成熟。

房地产法学、教授符启林10月27日在深圳表示,在当前房地产登记制度待完善、信息不联网、评估制度未建立的情况下,房地产税在推广的时机还不成熟。

符启林教授日前在深圳表示,全面推广房产税时机还不够成熟。

符启林教授日前在深圳表示,全面推广房产税时机还不够成熟。

符启林是当天上午在深圳少儿图书馆举行的一场公众论坛上发表这一观点的。他在主题为《房产税,征还是不征》的演讲中说,税制的设置应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基本原则,房产税的开征或扩围要由立法决定。

他表示,我国的土地不是私有制,土地并不属于购房者,向购房者收房产税不合理。另外,房地产领域征税较多,房产税还涉嫌重复征税,比如开发商在建房拿地的环节中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这一成本已经转嫁给了购房者,在不拥有土地权、只有短期使有权的前提下,购房者负担如此高房价的同时还要为征税买单,养房的成本太高。

即便在具备条件之后,他认为在中国的国情下,房产不超过两套的家庭不应征收。对于重庆、上海正在进行的房产税试点,他认为调节房价的作用有限,因为很多存量房没有被纳入征收,并且整体税率偏低。

他建议,由于我国现行有关房地产法律在具体规范、制度设计等多方面存在缺陷,为了做好新阶段的宏观调控,有必要进行整体性的完善。

他还预测中国房地产市场将呈现“两极分化”,一线城市房价继续走高,三四线城市楼市持续低迷,“鬼城”会接二连三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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