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深圳某电视主播莫名成为地产代言人 索赔20万

新民网  2014-11-03 09:35

[摘要] 深圳电视台“现场”主播董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家地产顾问公司拿来做“代言人”,还被对方安排和不认识“妻儿”一起作宣传。为此,董超怒将该房产顾问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0万,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莫名其妙成地产顾问公司“代言人”

“现场”主播董超“被代言”案昨二审

深圳电视台“现场”主播董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家地产顾问公司拿来做“代言人”,还被对方安排和不认识“妻儿”一起作宣传。为此,董超怒将该房产顾问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0万,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董超是深圳市电视台《现场》栏目的主播,在深圳颇有名气。被告公司全称为深圳市永峰百年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峰百年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业务,其分支机构多达十余所。

经一审法院查明,2012年7月,案外人杨先生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深圳现场主持人董超的房子在我们这里存8年的合约,今年第三年了。素敏是真诚地想帮到您实现省心省力省时间也省去我们同行的电话骚扰……”该短信显示是由“负责任的房屋管家素敏”发出。

获悉上述短信内容后,有记者电话联系了该业务员。在电话中,该业务员声称:董超的房子在我们这里存了8年,今年是第三个年头,他太太房子也在我们这里,是京基御景华庭的。

随后,深圳市电视台记者以有房屋托管为由,来到永峰百年公司位于福田区益田路南方国际广场A座1301房的被告公司总部。记者看到,在该公司一间会议室的墙壁宣传栏中,张贴着董超的照片。

该公司的业务员指着董超照片旁边的一对母子的照片介绍说:“这个是他老婆,他住哪里我们现在不方便说。”后经董超确认,他并没有在永峰百年公司存房,照片上的母子也并非自己家人。

福田法院还查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于2012年12月3日对永峰百年公司出具了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罚款10万元的处罚。

随后,董超以侵害其姓名权、肖像权及名誉权为由,将永峰百年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永峰百年公司书面向自己赔礼道歉,在媒体上发表道歉信,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福田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永峰百年公司应在媒体上刊登致董超的道歉信,赔偿董超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永峰百年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下午,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永峰百年公司称,董超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等。此外,按照“名人无隐私”的法律理念,董超作为公众人物,其人格权(人身权)的保护应受到比一般普通人物更多的限制,而不是强化。

董超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对方公司的行为确属侵权,请法院驳回其上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