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车管所恢复办理部分机动车业务。小汽车限购前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车管所恢复办理部分机动车业务。小汽车限购前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我市交警局车辆管理所于2014年12月29日起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并停办机动车业务。
从1月4日起,车辆管理所恢复办理除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转移、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以外的机动车业务及《通告》第七条规定的机动车业务,上述业务的预约服务也得到恢复。
记者了解到,《通告》第七条规定: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汽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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