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7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审议了《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5”方案》(下文简称《“1+5”方案》),明确了大鹏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时间表、路线图,并列出35项改革清单,明确以项目制推动改革总规划“落地”的实施路径。
1月7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审议了《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5”方案》(下文简称《“1+5”方案》),明确了大鹏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时间表、路线图,并列出35项改革清单,明确以项目制推动改革总规划“落地”的实施路径。该方案获得通过标志着大鹏新区的生态文明探索即将进入全面启动的新阶段。
解密“1+5”
探索发达地区生态文明体制
《“1+5”方案》是大鹏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由《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4—2020)》和五项近期重点推进的具体改革方案组成。
其中,《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4—2020)》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作出论述,明确了改革的项目库、时间表、路线图。
《“1+5”方案》提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将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路径,以提升发展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积极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建立比较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步走”实施
2020年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1+5”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轴: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为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筹备阶段,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为改革推进阶段,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为全面深化阶段。
根据“三步走”实施步骤,《“1+5”方案》提出了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2017年前,各项改革任务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每年合理确定一批重点改革项目,滚动试点推进。
到2017年,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框架初步确立,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到2020年,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格局完善、生态文化繁荣、生态制度健全的美丽深圳典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任务分解
35项改革围绕“六个率先”展开
大鹏新区将主要任务分解成“六个率先”构建系统比较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35项改革清单围绕“六个率先”展开。
35个改革项目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法治等领域,通过35项改革全面推进大鹏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35项改革围绕“六个率先”展开
●率先建立科学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打造生态安全战略功能区
●率先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法治体制
打造生态产品供给区
●率先建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与资源有偿使用体制
打造生态资产交易先行区
●率先建立绿色产业引导发展体制
打造生态经济发展集聚区
●率先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城区开发体制
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示范区
●率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体制
打造生态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推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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