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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停车场该归谁管 业委会坚持应该姓私

东方网  2015-02-09 10:26

[摘要] 据报道,一个能容纳50部车的停车场,成为虹口区鸿旭豪苑业主的“心头病”。原因在于,就在前些天,小区楼下的这个停车场竖起了收费牌,由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公开经营,每部车的过夜费为30元,而该价格相当于过去的3倍。

据报道,一个能容纳50部车的停车场,成为虹口区鸿旭豪苑业主的“心头病”。原因在于,就在前些天,小区楼下的这个停车场竖起了收费牌,由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公开经营,每部车的过夜费为30元,而该价格相当于过去的3倍。

因此,居民们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让他们纳闷的是,这个停车场缘何由“私”转“公”?有关部门是否又涉及违规设立呢?

姓“公”后引发矛盾

“这门口的停车场,到底归谁管?”作为小区业委会主任的陆伟萍,指着满满当当的车辆,大声地说道。

在她的面前,是一个能容纳50部小型车的停车场。虽然也不是很大,但对于如今停车资源日益紧张的社区来说,已经可谓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只是可惜,目前来说,这笔“财富”并不属于鸿旭豪苑。

记者在现场看到,鸿旭豪苑3号楼下的这个停车场已经竖立起了收费牌,按照每“小车6元、中车7元、大车8元”的标准执行。一位收费员表示,自己隶属于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如果是鸿旭豪苑的业主停车过夜,“一晚上30元。”

“而就在今年1月之前,小区业主停车过夜只要10元。”鸿旭豪苑如今的物业方沙田物业项目经理秦辉斌烦恼地告诉记者,价格突然上涨后,部分业主开始将车“挤”入小区,甚至造成了消防通道的阻塞,激化了业主间的矛盾,“小区内收费才10元,外面涨了那么多,车主当然不乐意,可是里面地方有限,实在是容纳不了这么多车辆。”

业委会坚持应该姓“私”

无论是陆伟萍还是秦辉斌,都肯定地认为,家门口的这个停车场管辖权应属于业委会,而并非是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后者完全是“鸠占鹊巢”,越权管理。

陆伟萍和其他业委会的成员,向记者出示了相关“证据”。在这些业主提供的房产证附件上,有“小区房屋相邻关系及平面布局图”,其中可以明显发现,该停车场的位置处于“规划道路红线”内,在业主们看来,这就意味着停车场隶属权姓“私”。

不仅如此,陆伟萍还拿出了一份协议书,这是2011年时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与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上明确,因施工,由前者向后者借用鸿旭豪苑一期3号楼的停车场地作为非机动车道,并提供20万元的借用费用。

“当时,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但是这份协议,应该同样证明了停车场归小区管,不然为何要向当时的物业租借?”陆伟萍如此反问道。

据居民们回忆,该停车场在12号线完工后,由小区物业接管;随后虹口停车管理公司入驻,但是收费标准依然是10元过夜,居民也就没在意;但是从今年1月起,虹口停车管理公司提高了收费标准,“过夜费”变为了30元。

“我们业委会一致认为,应该委托沙田物业来负责管理该停车场,但是物业接管却失败了。”陆伟萍如此说道。秦辉斌告诉记者,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明确表示,经虹口区建交委的认定,该停车场并不属于小区管辖范围,而是公共用地。

按照建设用地认定

那么,这个停车场到底姓“公”还是姓“私”。虹口区建交委交通科负责人张燕告诉记者,业委会的认定有误,该停车场并不属于小区管辖范围。

“该停车场的确在规划道路红线内,但是在小区建设用地线之外,因此属于公共市政用地。”张燕表示,她也向陆伟萍等人多次做出了解释,但居民们感到不能接受。对于此前的租借以及物业收费等,张燕并不否认这些现象的曾经存在,但她坚持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土地权限的更改。

而一份虹口区建交委的会议纪要则显示,在2013年10月16日上午,区建交委、区交警、提篮桥街道等部门共同开会商议,由虹口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处设立临时停车场,其等级为II级V等,车位数为50个,小型车收费标准为6元。

“鸿旭豪苑的居民可以在此停车,至于收费是否可以针对小区业主有所优惠,业委会可以向管理方争取,共同协商解决。”张燕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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