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深圳工资标准今上调 加班工资低于标准将罚

深圳新闻网  2015-03-01 10:16

[摘要] 我市工资标准从今日起再度上调。上调后,2015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资标准为18.5元/。

我市工资标准从今日起再度上调。上调后,2015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资标准为18.5元/。政府主管部门强调,工资是“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也都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违反工资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资不等于总收入

此次调整后,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资标准为18.5元/,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增长了2元。

针对有个别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理解存在误区的现象,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专门作出解读:“认为只要发到员工手上的工资不低于工资便不违法——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不等于总收入,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限额的劳动报酬。”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出,以下这些项目不得作为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