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快推进龙华新区有轨电车示范线实施,拟将有轨电车示范线横坑车辆场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老南]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龙华新区有轨电车示范线实施,拟将有轨电车示范线横坑车辆场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通告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龙华新区有轨电车示范线横坑车辆场地块位于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安元大道东侧,横坑南路南侧,环观中路西侧,人民路北侧。车辆场用地涉及规划用地(36班)42033平方米,公共绿地12824平方米,水域441平方米,防护绿地23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280平方米,道路用地1554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观澜老南法定图则》08街坊及09-01、09-04、09-08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1.横坑南路中部线位略向北偏移,满足南侧有轨电车横坑车辆段用地需求。调整后的横坑南路红线宽度不变,仍为15m。
2.环观中路(安元大道——人民路段)线位向东整体偏移8m,以满足排洪渠改道的需求。调整后的环观中路红线宽度不变,仍为45m。排洪渠以“明渠+箱涵”的形式沿调整后的环观中路西侧布设,排洪渠两侧蓝线依《深圳市蓝线规划》划定标准划定,并落实河道蓝线。
3.根据调整后的道路线位及横坑车辆段选址范围对08街坊及09-01、09-04、09-08地块做整合,调整后的08-01-01地块用地面积8237.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设施用地;
08-01-02地块用地面积57155.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配建人行天桥;
08-02地块用地面积22609.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配建公共厕所;
08-03地块用地面积921.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
08-04地块用地面积409.0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08-05-01地块用地面积22275.6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08-05-02地块用地面积1466.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08-05-03地块用地面积832.3平方米,用地性质规划为水域;
08-05-04地块用地面积788.44平方米,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园绿地;
08-05-05地块用地面积1432.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08-06地块用地面积4613.12平方米,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园绿地;
08-07地块用地面积1806.13平方米,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园绿地;
08-08地块用地面积691.88平方米,用地性质规划为水域;
08-09地块用地面积200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用地,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
08-10地块用地面积6299.48平方米,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3.2;
09-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0374.34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09-0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4892.15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四类居住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09-08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8073.88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普通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壹点楼一楼展厅。
2、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建管路观湖办事处一楼。
3、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新区人民路与环观中路交叉口西侧。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zpl.gov.cn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lh.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8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23335829,传真:2333577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201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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