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本报接到一封来自福永原住民文先生的信。文先生在信中求助,表示自己早间年出租的房产合同即将到期,由于承租商户迟迟不肯续约且不肯退租,导致他眼看着租金一路飙升,自己却一毛钱都收不回。
近日,本报接到一封来自福永原住民文先生的信。文先生在信中求助,表示自己早间年出租的房产合同即将到期,由于承租商户迟迟不肯续约且不肯退租,导致他眼看着租金一路飙升,自己却一毛钱都收不回。
文先生的房产位于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白石路37号,一栋7层楼,占地约200平方米。早在2009年4月,文先生将房产租给一名叫陈丛清的男子管理使用,期限为6年。期间征得文先生同意,房产由陈丛清转租胡小明管理。
2015年初,文先生拿着即将到期的租赁合同,却找不到陈丛清和胡小明二人,直至来到店铺才与现承租方取得联系,并商谈租约到期后的相关事宜,但不曾想承租人非但不与其协商,反而恶语相向。考虑到承租或出现断档,且实际房租也有所调整,文先生便想将房产收回自行管理不再续约,没想到这一举动惹怒了承租人。
昨日上午,记者在白石路37号看到,文先生的一楼门市位置的墙体上挂满了横幅,上写着:无良业主索3万元/月租金等字样。而这条标语也已经挂出数月,承租人坚持不肯撤下。记者了解到,文先生的两间门市房一间被用作经营石锅鱼,另一家是经营做潮汕餐厅。文先生解释说,2009年租的房子签6年合同,按照当时的房租是3000元/月,现在作为繁华商业地段的白石路37号周边一楼商铺,均已涨到3万元/月,自己也只是按照合同办事,在合同到期后才提高房价,且给了承租人近半年时间准备,没想到承租方却坚持不续约,还表示“不赔钱就不搬走。”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两名承租人纷纷表示文先生的做法不妥。其中一名承租人表示除非业主文先生赔偿其装修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后才肯搬走。此要求遭到文先生拒绝。而另一名承租人还表示,文先生必须以8000元/月的租金租给他,否则就宁可自己不做生意拖着,谁也别好过。
面对这样的“老赖”,文先生也苦恼,他将问题分别反映给白石厦村委、福永警区、福永房管所等相关部门。目前,事件仍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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