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规划对老虎坑垃圾焚烧场一期、二期工程,平湖垃圾焚烧厂、南山垃圾焚烧厂、盐田垃圾焚烧厂予以保留,对龙岗城垃圾焚烧厂予以取消。
本次规划对老虎坑垃圾焚烧场一期、二期工程,平湖垃圾焚烧厂、南山垃圾焚烧厂、盐田垃圾焚烧厂予以保留,对龙岗城垃圾焚烧厂予以取消。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域,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六区和光明、龙华、坪山、大鹏四个新区,总面积1952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5-2020年。
(4)规划背景
《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专项规划》)于2006年获深圳市政府批准通过。《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大部分未能实施,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缺口较大,远远不能达到规划确定的焚烧处理率的目标。2014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仅为50%左右,距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焚烧处理率2020年达到80%相去甚远。为保障全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实现并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亟待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制定近期建设补充规划,增加必要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确保100%的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技术处理,初步建成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
为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的编制工作,该规划的主要对象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域,主要规划思路是根据近年来深圳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经验总结和分类收集工作推行的认识体会对《专项规划》进行调校,按照焚烧处理率确保达到100%以上的目标补充规划近期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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