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市两级法院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去年全年审结1357件,今年上半年已达1209件,其中基于房屋交付而产生的纠纷比例高达90%。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市两级法院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去年全年审结1357件,今年上半年已达1209件,其中基于房屋交付而产生的纠纷比例高达90%。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闭文军介绍,近年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以开发商交房引起的纠纷为典型。
这类纠纷主要涉及天数和违约金的计算问题。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开发商出具的格式合同,合同内容繁多,大多数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只关心房型、房屋面积、房价和交房时间等问题。”闭文军说。
闭文军等业内人士提醒,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高发频发的情况下,合同细节需处处留心。除关注房价、面积等细节外,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也应“照顾周到”。
否则,购房者事后发现这些问题时很难修改合同内容,出现只能接受合同条款或者放弃买房的被动局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