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今起内饮食罚500元 多数受访市民称不了解

深圳新闻网  2015-09-01 09:33

[摘要] 9月1日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内吃东西”作出严厉规定,违反者将被罚款500元。昨日,记者走访新区辖区内多个站发现,多数市民称对“新规”不了解,但表示支持这项规定。

9月1日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内吃东西”作出严厉规定,违反者将被罚款500元。昨日,记者走访新区辖区内多个站发现,多数市民称对“新规”不了解,但表示支持这项规定。

昨日,记者搭乘四号线(龙华线)、五号线(环中线)一路观察,在五号线列车车厢里,“请勿饮食”的标签与“请勿吸烟”“禁止乱扔垃圾”等标签并排贴在车门边上显眼的地方。四号线也单独贴有类似标签,而且措辞是更严厉的“禁止饮食”字样。列车内每隔一段时间还有“车厢内禁止饮食,请您遵守!”的语音广播提示。

记者在四号线、五号线列车车厢内看到,有部分乘客携带水、饮料和食物乘车,但没有出现市民饮食现象。“车站和列车内饮食的现象比较少见,我们发现这类现象都会进行劝导制止,乘客也。”深圳北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办法》规定“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办法》施行期间,将由深圳运营管理室派出驻线执法大队沿线执法,违反者将被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记者随机走访新区辖内多个站,多数市民表示对上述规定没有太多关注,不是很了解,但理解并支持这一规定。“我晕车,平常出行都选择,有一次车厢里有乘客吃类似韭菜盒子那种刺激性很重的东西,当时我闻着就头晕反胃了,赶紧提前下车了。”在民治站候车的高女士回忆起某次乘车经历还心有余悸,“我还碰到过有乘客吃带竹签的串串类食品,味大还不安全。出台这样的规定我支持。”

也有市民表示,《办法》中关于“饮食”的界定不够具体明确。乘客先生因赶时间没来得及吃早餐,而在站台候车时喝牛奶。对于记者“内将禁止饮食”的提醒,先生表示:“这样的规定是好的,但是水和一些饮料气味不大,而且我是在站台喝,对其他乘客应该没有太大的影响。”

据悉,各线本月1日起将设点宣传《办法》,随后将推进各相关条例的实施。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