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升龙华新区发展质量,综合考虑发展规划及发展定位,完善配套功能,拟对[观澜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1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为提升龙华新区发展质量,综合考虑发展规划及发展定位,完善配套功能,拟对[观澜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1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观澜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18地块位于福城办事处观兴东路与新丹路交汇处西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政府社团用地,用地面积为29968平方米,容积率4.9,配套设施为“图书馆、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复合建设建筑面积约21150平方米的图书馆和群艺楼以及25000平方米的文化体育服务”。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观澜地区西片]法定图则01-1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1-1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公用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配套为“图书馆、公共厕所、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700平米)”,备注“规划,复合建设建筑面积约21150平米的图书馆和群艺馆”,其余维持图则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龙华新区观光路与福前路交汇处
4、项目现场
地址:观兴东路与新丹路交汇处西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lh.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10月11日为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新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规划设计科,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23335901 传真:23335778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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