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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万科:任何的举动背后 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经济新看点  2016-07-20 15:09

[摘要] 昨日下午,万科干了一件很没水准的事儿:举报宝能,没多久,银河证券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就发布了一条名为《万科的举报看起来很有道理...》的微博,直接驳斥万科的举报信很无厘头,手法类似纳粹,意在挑起公众情绪。

昨日下午,万科干了一件很没水准的事儿:举报宝能,没多久,银河证券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就发布了一条名为《万科的举报看起来很有道理...》的微博,直接驳斥万科的举报信很无厘头,手法类似纳粹,意在挑起公众情绪。

孙建波称,万科的举报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上是很无厘头的。其手法类似于当年的纳粹,用公众关心的一些问题来挑起公众情绪,然后再去说一些其他事情。万科所说的一些事情,援引的一些法律,基本都是张冠李戴,混淆视听。这样的举报信,水平太差。

随便说几点吧:

(1)万科举报的内幕交易问题,已经被网友证伪,闹了一个举报乌龙的笑话。中金淮海路疑似QFII成功套现,宝能并没有利用任何信息进行不公正交易。

(2)九个资管计划未按照一致行动人格式进行信息披露,这是过程中的瑕疵,但众所周知,终是披露了,过程瑕疵不影响结果。就像万科的员工持股计划一样,过程有瑕疵,但员工利益还是要保护,只是要整改。

(3)通道业务是过去几年金融的主要业务形式,各方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所以万科援引的法律法规是不对的。

(4)万科说只有证券公司可以向客户出借资金用于买卖股票,指的是融资融券业务。而钜盛华的是资产管理产品,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全不是一回事。如果万科这么说是对的,那么私募和结构化私募都违法了。万科乱用法律,混淆视听啊。

(5)资管计划和保险,表决权归谁呢?拿资管计划来说,钜盛华是劣后方,亏钱是要兜底的,兜底的人当然是有决策权的。难道你家做生意,让你家的债主做决策,失败了算你的,挣钱归债主?你如果说钜盛华享有投票权缺乏法律依据,那你要做的应该是让资管产品的优先级持有人来主张投票权,否则,就是钜盛华投票。

(6)钜盛华是否会导致优先级持有人受损,自然由相关主体自己来控制,如果万科股价下跌,钜盛华要补钱,只要补了钱,就不受损,你万科凭什么说钜盛华有可能赔不起就要先查?好比贷款买了房子,你家邻居偏要找银行告状,说你家还买了好多套房子,将来有可能还不起房贷。哎,银行不急,你着急啥啊?

(7)说钜盛华的资管向保险产品进行利益输送,这个我看了就笑,钜盛华的资管产品,那是钜盛华自己作为劣后,要承担损失的。你的意识是说钜盛华用自己的钱,向买保险的人进行利益输送?利益输送的基本定义都没弄明白,也来举报,真可笑。

怎么说呢,万科的这封举报信,是在实在没招之后的跳墙?用一些冠冕堂皇的举报理由来掩饰举报内容的“移花接木”?

石从开始就是万科的职业经理人,一个创始职业经理人,也是职业经理人。如果中国的职业经理人都这样,哪个老板还敢给职业经理人?这大概也是中国民间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吧。如果这是一个恶意并购,应该是新的宝能挑战原来的华润,站出来的应该是华润这个主人,而非石这个管家。现在的情况是,管家不仅站出来了,而且完全抛开老主人和新主人。就好比你家的家产,新买家要出钱买了,你家管家说这家产不是你的,你家的管家要拿来卖给另外一方,不许你这个主人插手。

,就事论事说一句吧,万科的管理层,还是要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不要闹笑话。同时,不要想着一己之私,来蒙蔽天下人,社会的尺子很公平:如果公司治理可以乱来,如果职业经理人伦理可以抛弃,还会有市场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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