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证监局7月21日向万科和钜盛华分别下发关注函,并要求双方于7月22日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
深圳证监局7月21日向万科和钜盛华分别下发关注函,并要求双方于7月22日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
深圳证监局7月21日向万科下发关注函称:将就万科举报事项展开核查;万科信息发布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应当梳理完善。深圳证监局要求万科公司主要负责人7月22日15时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同时要求万科本着对者利益负责的态度,“尽努力与各方股东积极磋商,妥善解决争议”。
此外,深圳证监局7月21日向钜盛华下发关注函称:公司在增持万科期间,未按权益变动报告书要求将相关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深圳证监局要求万科公司主要负责人7月22日16时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同时要求钜盛华切实履行股东义务,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妥善解决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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