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日,经过调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复函称该“鸽子笼”户型不属于住宅户型,与房产预售无关。
7月27日,本报报道了《网传深圳现6平方米“鸽子笼”》,“深圳版鸽子笼”吸引大量关注,同时也有人质疑其买卖的合法性。深晚记者随即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反映情况并了解其是否符合住宅设计规范。
8月1日,经过调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复函称该“鸽子笼”户型不属于住宅户型,与房产预售无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复函对此事作出回应。复函中提到:“某某尚寓于1999年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6年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该建筑功能为和。”
2007年该楼盘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其中6到15层共169套转让给陈某某等个人业主,同年办理二级转移登记。在这169套中,有12套建筑面积在5.73到15.18平方米之间。目前,该楼盘被深圳市中执资本有限公司购买后重新装修,再向社会销售。那么这种房地产买卖行为即为市场三级转让行为,即俗称的二手房交易,与房地产预售无关。
此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还在复函中提到,该栋建筑1到5层为,6到15层为,不属于住宅。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未批准过类似“鸽子笼”住宅户型,在今后的规划审批中也将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确保住宅户型设计符合国家省市的建筑设计规定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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