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新的居住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制度实行以来,大部分出租屋业主、物业公司、房地产中介等申报主体均能严格履责,积极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置若罔闻,只管收租不登记而领罚单,自酿苦果。日前,观澜一出租屋业主因不履行职责而被处以罚款处理。
自新的居住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制度实行以来,大部分出租屋业主、物业公司、房地产中介等申报主体均能严格履责,积极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置若罔闻,只管不登记而领罚单,自酿苦果。日前,观澜一出租屋业主因不履行职责而被处以罚款处理。
8月10日晚,观澜社区网格库坑网格15名网格员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居住人员信息自主申报例行检查行动,查处重点对象为不自主申报的业主、楼管员“钉子户”,以及不主动提供证件信息的承租人。在清查陂老新村40号出租楼时,发现业主未依法及时申报202房的租客居住信息,同时责任网格员向民警反映该出租屋管理人平时也未登记工作。经过实地核查、证据固定后,民警将业主李某带回观澜派出所进行审讯,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500元处罚处理。李某表示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在今后一定严格按要求做好住户信息采集,全力网格员做好出租屋管理。
民警告诫各出租方,在收取利益的同时也要切实履行申报责任义务,不能视法律为儿戏;要珍惜名誉,切莫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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