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3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公布,2016年前三季度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625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3065元,增长8.9%,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5和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11月3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公布,2016年前三季度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625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3065元,增长8.9%,增幅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和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深圳居民主要收支数据继续呈现平稳增长态势。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今年前三季,深圳居民构成可支配收入的四大项收入三增一降,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均保持了稳定增长;前三大项收入的增长使得个人缴纳社保支出、赡养支出、外来人员寄带回家支出等转移性支出有所增加,转移净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负增长(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调查数据还显示,深圳居民消费支出增长较快。前三季度,深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907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3321元,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八大类消费中除“食品烟酒”、“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外,其他五类支出涨幅全都超过10%,其中“文化娱乐”、“交通通信”消费涨幅居前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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