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李女士向深圳新闻网“3.15”平台爆料,自己购买的和黄懿花园在还未收楼的情况下,便被告知需交付开发商整改期间产生的约2500元的物业费,且多次协商无果,李女士认为和记黄埔物业存在乱物业收费的行为。
近日,李女士向深圳新闻网“3.15”平台爆料,自己购买的和黄懿花园在还未收楼的情况下,便被告知需交付开发商整改期间产生的约2500元的物业费,且多次协商无果,李女士认为和记黄埔物业存在乱物业收费的行为。
业主还未收房,物业费应由谁承担?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表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费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收房发现样板房变样
2015年12月,李女士于购买了位于观澜的和黄懿花园约183㎡的别墅,由于当时项目处于尾盘阶段,李女士买下了自己看过的样板房,原以为这样更省事儿,能以看房时的现状收楼,却没想很“闹心”。
李女士表示,开发商于2016年3月通知入伙收楼,当她再次踏入样板房验收时发现诸多问题。“客厅的沙发发霉,装饰灯、卧室的空调坏了,而且墙壁渗水等等问题很多,根本没法住,当时我拒绝收楼。”李女士告诉记者,签订的购买合同时开发商承诺,按照样板间的现状交楼,“所以我们给开发商发了整改方案,并要求整改期间费用由和黄负责,后他们的客服确认情况属实,也签字同意整改,还承诺免掉物业费。”
和黄客服确认的房屋整改方案
记者在一份李女士提供的整改方案中看到,“经由和黄地产和A205号房业主协商,针对房屋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黄对如下整改项目实施相关施工内容整改,施工所产生费用由和黄承担,整改完成后,和黄再另外通知业主验收,验收时以签订认购书时业主的房屋录像为准,和黄另行通知业主办理房屋验收及入伙手续。”
在落款处,记者看到了和黄地产的客服签字,并写道“于2016年4月21日现场与业主查看情况属实。”
在和黄整改了3个余月后,7月8日李女士确认收房。直到9月份,李女士收到了和黄物业发来的账单才发现,其应缴纳物业费包含了4月-7月整改期内的费用,共约2500元。
李女士的物业账单
从李女士提供的物业账单显示,2016年4月30-6月30日,收取了三次“联排别墅”物业管理费,分别是845.84元、818.48元、806.92元。
原本开发商承诺的免除物业费去哪了?还未收房入住为何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对此疑问,李女士多次致电客服皆无回应。“开发商换了一个客服对接,翻脸不认之前答应的免除物业费,而且态度霸道。”李女士心里不忿。
针对验房期间物业费的收取情况,记者致电和黄地产询问,但截至发稿,对方仍未给出明确答复。
对于业主还未收房,开发商在整改期间是否该收物业费?记者咨询了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他表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费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因此在还未交付的情况下,物业费不应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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