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网站公示。根据《规划》,调整后的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4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调整后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
昨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网站公示。根据《规划》,调整后的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4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调整后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
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方面介绍,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保障深圳市“十三五”期间的城市发展需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圳市开展了《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规划》,建设用地控制目标方面,规划调整前,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6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后,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4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427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后,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696公顷以内。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方面,规划调整前,全市耕地保有量为4288公顷(含异地保护1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规划调整后,全市耕地保有量调整为26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任务为172公顷,中心城区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调整后,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任务为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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