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并征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请社会各界充分发表意见。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电邮或者传真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截至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211室
邮编:518035
办公电话:88128548
传真:88101041电子邮箱:fzwyh@szrd.gov.cn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