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7月25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据统计,相关税费优惠内容总计216条,其中有关住房消费税费优惠内容引发广泛关注。
此次优惠内容的发布,是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 216 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在现有政策指引体系上,及时更新完善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不断改进税费政策落实工作,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更有感。
有关住房类税费优惠内容如下:
(四)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
185.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186.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187.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188.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189.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190.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191.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192.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19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94.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95.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96.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97.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99.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200.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201.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203.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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