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网络流传的《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证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
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这些文件属实,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
据介绍,通知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规划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秩序管理,加大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遏制历史遗留的住宅建筑投机炒作。
这就意味着,除了小产权房无法买卖外,炒房客想要“钻限购空子”,把炒作回迁房、安置房的漏洞堵上。
通告指出,股份合作社区的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的房屋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出具相关证明。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物业的确认管理。
另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历史遗留的住宅类违法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见证服务。司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公证或见证服务的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提供公证和见证服务的,坚决予以查处。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举措是对原村集体私下背书违法建筑交易的行为进行打击,并从源头上界定和控制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初始权利人,在城市更新拆迁补偿方案出台前,从源头打击投资小产权房的市场行为。
这次通知明确提出,要防止回迁房炒作城市更新项目,要求城市更新项目列入更新单元计划之前,各区政府应按规定组织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对未进行物业权利人核实的,应在城市更新项目列入更新单元计划之前,各区政府应按规定组织开展;
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宇嘉指出,将拆迁补偿权利人严格界定为违法建筑初始权利人。而通过确定工作的前置,即纳入更新单元计划之前,就推进界定工作,由区政府推进,增加投资炒作不确定性的预期。对在拆迁补偿和回迁阶段设立的新的房地产权利人来说,初始材料不能确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打击,投资资金也可能遭受损失,但这是它必须承担的责任,从源头上建立防范回迁小产权房炒作的长效机制。
关于预防安置房炒作,《通知》指出,土地整备项目在区政府审批实施方案之前,应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房屋的权利人核实工作;对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土地整备项目,由各区政府在《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进行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土地整备过程中的房屋拆迁。
根据规定,除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公布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房地产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李宇嘉指出,对于拆迁补偿权利人来说,土地整备项目界定工作节奏,也开始前置。一言以蔽之,深圳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开始进入高频次打补丁、补漏洞。策略更精细,更系统。一方面堵住了商品房市场投资炒作,另一方面把城市更新市场漏洞堵住,从源头上降低城市更新的成本,遏制房价的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