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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年深圳福田、罗湖、龙岗、龙华公布学位申请政策!

深圳特价房2023-05-29 15:24:50来自北京市




2023年学位申请政策来了

目前已有福田、罗湖、龙岗、龙华

公布了学位申请政策

小编为大家汇总如下

欢迎多多转发

身边有需要的家长朋友哦~


福田区
小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儿童;
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积分方法

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对深圳市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原则: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5月31日-6月7日)
5月31日9:00为网上报名开始时间,6月7日18:00为网上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电脑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2023年福田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务必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第二种方式:通过“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转学”-“小一新生报名系统”进入“2023年福田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2023年福田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 


福田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二维码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在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多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标志为获得“报名号”,请家长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家长须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学校,并将其作为第一志愿学校,按要求如实完成报名。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3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4.已在各类小学就读或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规划和国土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祖屋、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以原居民祖屋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属于持有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合法产权证明材料、股份公司股份证;

②属于无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所在股份公司出具的《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股份公司股份证。


《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可至“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转学”栏目→“附件下载”处下载。


2.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3.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4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转学”栏目→“附件下载”处下载。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须满1年)。

(三)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鹏城优才、福田英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被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

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一)福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福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福田区公办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6年;录取到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9年;转学插班到福田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福田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住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如选择直升初中学校,被直升学校录取后,其学位申请住房小学毕业后继续锁定3年,共锁定9年。如不选择直升的初中学校,学位申请住房将于小学毕业当年自动解锁,实际只锁定6年,如继续以该房产申请福田区初中学校,按重新申请学校学位继续锁定3年。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福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福田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福民片区〔即福民小学、皇岗创新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二实验学校南校区小学部(暂定名,原皇御苑学校)3所学校招生区域〕、景田南片区〔即景鹏小学、人民小学(暂定名)2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在香梅片区(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福田区外国语小学)试点共享招生制度。


(1)居住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2)居住在福田区外国语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先选择福田区外国语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作为提前志愿,录取时先录取提前志愿,再录取第一志愿;


(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及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按照积分高低先录取各自第一志愿学生,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录取福田区外国语小学提前志愿的学生。


(三)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梅林片区(即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试点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分享学区。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4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福田区
初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少年;
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积分方法

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少年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原则: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6月2日-6月8日):6月2日9:00为网上报名开始时间,6月8日18:00为网上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电脑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2023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务必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第二种方式:通过“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转学”-“初一新生报名系统”进入“2023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2023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


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二维码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在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多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标志为获得“报名号”,请家长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家长须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学校,并将其作为第一志愿学校,按要求如实完成报名。各公办初中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3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4.已在各类初中就读或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5.迁居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坪山、龙华、光明、大鹏、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现就读福田区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请根据下表提供的电话或网址,掌握各区招生报名政策、时间、地点,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相应地区申报初一学位。


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规划和国土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祖屋、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以原居民祖屋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属于持有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合法产权证明材料、股份公司股份证;

②属于无合法产权证明原居民祖屋的,提供所在股份公司出具的《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股份公司股份证。


《福田区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可至“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转学”栏目→“附件下载”处下载。


2.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3.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4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转学”栏目→“附件下载”处下载。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须满1年)。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鹏城优才、福田英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一)福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福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福田区公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3年;转学插班到福田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福田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


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文天祥小学(岗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创新实验学校初中部、下沙小学直升红岭实验学校(上沙)初中部、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红岭实验学校(新洲)、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和教科院附属第二小学直升教科院附属中学。


(一)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录入学生身份信息后,如选择第一志愿学校为直升学校,视为申请直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参考新生报名入学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录取。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试点学区制招生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华富片区〔即华富中学、华富村中心学校初中部(暂定名)2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3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华富中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华富中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华富村中心学校初中部(暂定名)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梅林片区(即梅香学校初中部、梅山中学2所学校招生区域)、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福田区第二实验学校南校区初中部(暂定名,原皇御苑学校)2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3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罗湖区
小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或登录“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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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罗湖区学区房使用情况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

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

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


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


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③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


④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注:③④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报名方式

网上预申请,5月30日-6月5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 填报志愿。分三批:
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 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01学区、02学区、03学区、04学区、06学区、19学区、20学区、24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上下滑动查看大学区学校:

?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凤光小学、未来学校、银湖实验小学组成。


? 02大学区由翠北教育集团草埔小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组成。


? 03大学区由锦田教育集团华丽小学、翠园东晓创新学校、锦田教育集团翠茵学校、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淘金山小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布心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东晓小学、翠北教育集团东昌小学、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小学部、翠北教育集团水田小学等10所学校组成。


? 04大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大望学校、翠竹教育集团梧桐小学组成。


? 06大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笋岗小学、桂园教育集团桂园小学、桂园教育集团红桂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桃园小学、罗湖未来教育集团梅园实验学校(借址桃园小学提前招生,待学校建成后搬回)、翠竹教育集团洪湖小学等7所学校组成。


? 19大学区由螺岭教育集团靖轩小学、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组成。


? 20大学区由翠竹教育集团滨河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罗湖小学组成。


? 24大学区由莲南小学、莲南小学莲馨校区、螺岭教育集团仙桐实验小学、莲南教育集团莲塘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小学(借址莲南小学莲馨校区提前招生,待学校建成后搬回)、莲南教育集团安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罗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新秀小学组成。


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7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大学区内学校数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为共享学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3.填报住址。
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同正常缴交)。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 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合法产权住宅。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据《罗湖区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有关事项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响,对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及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日期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含),仅适用于2023年申请学位。


10.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不予加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仅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11.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罗湖区
初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或登录“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

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

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

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

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③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④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报名方式

网上预申请,5月30日-6月5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位申请”栏目,进入 “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 填报志愿。分三批:
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 大学区、共享学区。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4学区、11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未来学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罗湖未来教育集团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罗湖未来教育集团梅园实验学校初中部(学校未建成,初中部暂不招生)组成。


? 02大学区由翠园教育集团松泉中学、翠园东晓创新学校组成。


? 04大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布心中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组成。


? 11大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桂园教育集团罗湖中学组成。


? 13大学区由翠园初级中学、翠园实验学校(不含13A)组成。


注: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为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大学区内申请学生须填报本大学区内所有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学校地段共享布心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布心中学志愿。


③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地段共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④桂园中学地段共享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红桂中学志愿。


⑤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3.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罗湖区初一学位(5月30日-6月2日资格审核)。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罗湖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②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③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5月30日-6月2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短信通知)于6月5日前在“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4.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5.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同正常缴交)。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 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合法产权住宅,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3年9月30日。


注:根据《罗湖区教育局2022年及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有关事项公告》(2022年4月28日),因疫情影响,对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及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日期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含),仅适用于2023年申请学位。


10.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不予加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仅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11.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龙岗区
小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岗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岗居住满1年、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积分方法


有关积分的具体说明: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


②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


②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日。


4.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3年,继续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


②计算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本共享学区内有效。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儿童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小学招生地段
和招生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及学校地址

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至少填报两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方式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或者关注“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


家长需完成:
① 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 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所需材料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2年的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工作站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3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龙岗区
初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岗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岗居住满1年、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积分方法


有关积分的具体说明: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


②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


②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1日。


4.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3年,继续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


②计算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本共享学区内有效。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儿童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初中招生地段
和招生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及学校地址

申请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少年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须至少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少年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

(http://www.lg.gov.cn/bmzz/zs/)

或者关注“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


家长需完成:
①凭适龄少年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第二步:学校初审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少年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2年的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工作站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少年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3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龙华区
小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3年3月31日)。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申请学位。

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四)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龙华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龙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注意: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非大学区

积分办法:


说明:
1.以上住房、社保、户籍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同学位类型同分时,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的入深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非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持有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办理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以上积分办法不包括大学区,大学区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学位类型划分: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学位类型共划分为6类。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原著居民住房(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学位积分: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


(1)居住情况加分。


①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②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户籍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2.非深户籍


(1)社保情况加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2)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生源录取:
根据“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小一/初一:5月31日10:00-6月7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3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7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大学区

大学区招生学校及范围:
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世纪春城小区范围)、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真、至美校区)、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含扩建校区)5所学校。


大学区学校招生积分办法:


说明:

1.结合志愿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进行录取。


2.以上住房、社保、户籍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3.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4.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5.同学位类型同分时,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的入深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非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持有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办理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网上申请及资格审核办法:
1.网上申请。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2.学校初审。网上预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资格审核。申请就读与两免资格的材料,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5月31日10:00-6月7日23:00。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注:网上报名需同时填报大学区内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请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大学区学校的招生范围依据人口密度、学位需求、学校规模、学校分布等实际情况,以“均衡教育资源、距离相对就近”等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具体参见《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3.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4.小一/初一:6月7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龙华区
初一学位申请


招生对象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3年3月31日)。

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四)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龙华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龙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注意: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非大学区

积分办法:


说明:
1.以上住房、社保、户籍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同学位类型同分时,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的入深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非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持有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办理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以上积分办法不包括大学区,大学区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学位类型划分: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学位类型共划分为6类。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原著居民住房(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学位积分: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


(1)居住情况加分。


①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②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户籍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2.非深户籍


(1)社保情况加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2)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生源录取:
根据“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5月31日10:00-6月7日23: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3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7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大学区

大学区招生学校及范围:
初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初中部、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真、至美校区)、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含扩建校区)5所学校。


大学区学校招生积分办法:


说明:

1.结合志愿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进行录取。


2.以上住房、社保、户籍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3.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4.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5.同学位类型同分时,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的入深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非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持有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办理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网上申请及资格审核办法:
1.网上申请。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2.学校初审。网上预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资格审核。申请就读与两免资格的材料,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5月31日10:00-6月7日23:00。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注:网上报名需同时填报大学区内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请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大学区学校的招生范围依据人口密度、学位需求、学校规模、学校分布等实际情况,以“均衡教育资源、距离相对就近”等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具体参见《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3.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4.小一/初一:6月7日23: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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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新闻网、福田教育、罗湖发布、深圳龙岗发布、龙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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