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警告和行政监管决定书。华侨城在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需要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具体问题包括未充分评估部分资产的减值迹象、会计估计的不一致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测算依据不充分等。此外,华侨城有关房地产业务下滑原因的披露也存在不完整的情况。证监会决定对华侨城采取监管措施,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另外,华侨城集团的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收到了行政监管决定书,主要是因为其子公司在资产减值测试方面不审慎,并且关于消费类电子收入下降的披露信息也存在不完整的情况。证监会决定对康佳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
华侨城集团的董事长段先念、总经理王晓雯、财务负责人冯文红以及康佳集团的董事长刘凤喜、总经理周彬、财务总监李春雷、董事会秘书吴勇军也分别收到了警示函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证监会要求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负起主要责任,并进行相应整改。整个事件反映了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