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最近发布了一项旨在促进物流供应链企业发展的政策。根据这项政策,深圳将引进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拓展外贸新业态,并提升供应链企业的服务制造业能力等。政策共提出了10个具体举措,以激发物流供应链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融通支撑作用。这些举措的目的是增强深圳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更好地服务构建新的发展格局。
该政策鼓励物流供应链企业拓展进口业务,尤其是大宗商品和消费品等领域。同时,政策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参评贸易型总部企业,鼓励企业在制造和流通等全产业链环节深度融入,以拓展综合服务能力。此外,政策还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共建共享优质海外仓,加快布局境外物流网络,并建设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此举旨在吸引国内乃至亚太地区企业委托开展集货出口,并鼓励大型物流供应链批发企业在深圳建设全球或区域性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和国内市场。
此外,《措施》还提出了加强物流集散功能、提升企业要素资源整合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具体举措。例如,政策支持推动国际知名货运航空公司增加在深货机运力,深化物流便利化改革,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扩大集货规模。此外,政策还鼓励外籍船舶沿海捎带业务,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在前海和盐田综保区开展多国集拼业务,并推广多式联运运单“一单到底”协同监管。
为了提升企业的要素资源整合能力,政策提出了加强保障与服务的措施。其中,政策将加强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为金融机构对物流供应链企业尽调、贷中核验和贷后管理提供支撑。此外,政策还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监管沙盒”模式为物流供应链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另外,政策还提出了简化退税业务流程、推动企业利用进口预付款保单开展融资等举措,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总之,深圳市的这项政策将为物流供应链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增强深圳在全球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为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