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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定解读:如何以还房贷名义提取公积金?

深圳房小秘2023-09-06 15:51:25来自北京市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公积金账户需正常缴存。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但不超过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贷款成功后,夫妻双方可以以还房贷的名义提取公积金。如果夫妻双方只以一人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提取。详细的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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