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回答了一位网友的问题,网友投诉称原单位少缴补缴公积金,想了解如何处理此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可以被监督。政府回答表示,网友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问题,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政府建议网友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预约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中心办事大厅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会核查证据材料并核算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因此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当事人无法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如果对办理流程还有疑问,可以拨打0755-12329转人工咨询。政府在回答中感谢网友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是深圳市政府在官网上对网友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有类似问题的人们。如果你发现单位少缴补缴公积金的情况,可以选择直接向单位反映问题或向相关部门投诉。选择投诉的话,需要预约并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办事大厅办理。记住,当事人本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政府对网友的理解与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