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在深圳市政府官网上投诉单位少缴补缴公积金的问题。对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上回复了该网友的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每个人都有权对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网友认为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反映。
如果选择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反映问题,请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预约的方式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然后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进行预约。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明、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需要进行证据材料审核和住房公积金欠缴核算等工作。因此,需要网友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网友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如果对投诉过程有任何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深圳市政府感谢网友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是对一位网友投诉单位少缴补缴公积金问题的回复和解答。希望这个信息能帮助到有类似问题的人们,让大家了解如何处理这类情况。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不妨按照上述指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