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暂时停止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来说,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如果没有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如果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2.6%,5年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3.025%,5年以上3.575%。如果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