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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使用指南,医院结算如何操作?

深圳房小秘2023-09-06 18:47:06来自北京市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的回复,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 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2. 参保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3. 参保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4. 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对于网友关心的家庭共济账户的起付线问题,官方并未明确回答。但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账户余额为0后,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进行结算。

在医院门诊结算时,具体操作是被授权人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社保卡进行结算。如果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以选择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进行结算。不过,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因医院而异,建议在就医前向医院咨询相关操作事宜。

总之,家庭共济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更加便利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在医院就诊时,被授权人可以根据个人账户余额情况选择使用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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