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深圳房小秘>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深圳认房不认贷政策解密:离婚不满三年能否购房置换?

深圳房小秘2023-09-08 09:32:03来自北京市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他们已与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并解释了相关政策。根据回复,离婚不满三年的情况下,男方想进行置换,卖掉名下的房产并购买新的房产,是具有购房资格的。因此,网友所听说的需要离婚满三年才有购房资格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深圳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允许离婚不满三年的人士进行购房置换,以提升居住环境。因此,网友可以放心地进行房产置换,享受首套房购房政策的优惠。

深圳认房不认贷政策近年来备受关注。根据该政策,购房者只需符合购房资格,而不需要再次申请贷款资格。这为有购房需求的人士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对于离婚不满三年的情况,政策明确表示,可以进行购房置换,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总之,深圳市政府对于认房不认贷政策的解答让人放心。离婚不满三年的情况下,男方进行置换是具有购房资格的。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顺利进行房产置换,享受首套房的购房优惠政策。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